产品型号:
更新时间:2023-04-11
厂商性质:经销商
访 问 量 :3028
0574-86861636
电子称天平计重台秤TCS系列
特点介绍:
1.内置可充电蓄电池,充电时可以开机使用。
2.开机自动置零。
3.零点自动跟踪。
4.具有计重、计数、百分比切换功能;计重时具有重量分选功能。
5.电源:交流220V(±10%)/ 50Hz;
直流6V/4Ah (内置可充电蓄电池)。
6.工作温度范围:
7.相对工作湿度: ≤ 85% RH。
8.台面尺寸:350*
产品规格:
额定称量(kg) | 分度数(d) | 分度值(g) | 准确度等级 |
3000/6000 12000/30000 | Ⅲ | ||
3000/7500 15000/30000 | 50/ | Ⅲ | |
3000/6000 15000/30000 | 100/50/20/ | Ⅲ | |
3000/6000 15000/30000 | 200/100/40/ | Ⅲ |
操作方法:
将电子秤置于结实平整的台面上,四脚调整至水平泡位于中央,使用秤盘时,必须先放上秤盘,然后开启电源,使零位标志点亮,决不能长期在“去皮"标志点亮情况下使用,否则零位自动跟踪功能消失,零位会产生漂移。
1. 开机:打开电源,系统显示笔划及自检,然后进入正常称重状态。
2. 【置零】键:重量显示置零。置零范围≤4%FS,去皮状态下无效。
3. 【去皮】键:zui大去皮范围: ≤1/3满量程(1)按此键,重量显示为零,并点亮去皮标志。(2)将原称重物取下,重量显示为负值,按【去皮】键,称重复零,去皮标志熄灭。
4. 0~9键:输入数据,单重窗显示从右到左循环输入。隔3秒后,按任一数字键,均可清除原数据,并同时输入该键的数字。
5. 【清除】键:在称重状态下,如果进行过累计操作,按此键,数量窗显示“clear",单重窗显示"unit",重量窗显示“-add-",以提示清除累计数值,此时在3秒内按【清除】键清除单重;按【累计】键清除累计数值,按其他键退出清除状态。如果没进行过累计操作,则直接清除键盘数据。
6. 【累计】键:按此键进入计数累计状态(数量为零时无效)。此时,重量窗显示“Add",单重窗显示“X",其中“X"表示累计的次数,个数窗显示为累计总个数。在累计状态下,除【累计】键外,按任何键均可恢复称重状态,等待下一次累计,原累计数据均保存在内存中。
7. 【设定】键:按此键,可以改变分度数,当前分度数在重量窗中闪烁显示3次(分度值根据分度数改变: 分度值 = zui大称量 ÷ 分度数)。在去皮状态下,此键无效。
8. 【取样】键:在秤上放足样品,以数字键输入取样数量(显示在单重窗),待重量稳定后按此键,此时所设定个数将显示在个数窗,单重窗则显示根据取样计算出的单重值。如果计算出的单重值小于分度值的80%,则单重不足标志点亮。如果取样的重量小于分度值的4倍,则取样不足标志点亮
如需更改取样数量,可先按【清除】键,再输入新数量。若前次设定已超过3秒,则免按【清除】键,直接输入新数量即可。
单重zui多为四位小数时,单重值zui大不能超过
9. 报警显示:(1)当被称物超过100%FS+9d时,重量显示为“------",并连续发声报警。如ADC转换溢出,重量显示为“—Adc—"并连续发声报警。以上情况应将被称物取下。(2)当数量或累计数量超过99999,数量显示为“——OF——。"如果累计的次数超过100次,系统将不响应,而原数据仍保持。(3)如电池电压不足,则开机后重量为零时,重量窗显示为“——Lb——",如加载,则显示恢复正常,此时可短时间再使用。但应尽快插上交流电插头,对电池充电。同时仍可开机使用。(4)当开机的底秤超过出厂前设定允许范围,称重显示为“HHHHH"或“LLLLL",表示底秤过高或过底。(5)如果称重显示为“-SYS-",系统参数错误,应送修。(6)自检完后,如果称重显示“Err
重量标定:
1. 按住“设定"键不放,直到重量窗出现“-CAL.-", 单重窗和数量窗出现0或者很小的数字)。
2. 重量标定:
(1)、满量程标定:在秤台上放足砝码,等稳定后按“累计"键,满量程标定结束。
(2)、任意点标定:按“去皮"键,重量窗出现“-----", 单重窗和数量窗没有变化,输入要加载的重量,输入的重量显示在重量窗;然后在秤台上放足砝码,等稳定后按“累计"键,标定结束。
常见故障及其排除:
称重不稳
1. 电池电压不足:关机,充电满12小时以上再使用。
2. 台面强度太低或周围环境振动太大:加固台面,避开振动场合。
3. 受到风的吹动影响(如:电风扇):采用加玻璃罩等措施,减少风的影响。
开机无任何显示
1. 电池失效:充电仍无效则送修,更换电池。
2. 保险丝断或开关故障:更换保险丝或开关。
其它:送修。
运输及储存:
1.运输时应注意轻放、防潮、防湿。
2. 储存时不要存放在阳光直晒或淋雨的地方。
附件:
1.说明书——1份
2.电源线——1根
3.保修卡——1张
4.合格证---1张
三包及注意事项:
产品售出起一年内,出现的非人为故障,属保修范围。请用户将产品附保修卡及购机发票。(注意:同机号相符)送本公司或用户当地代理维修点免费修理。
邮寄时本公司请用户用原包装,以免损坏,邮费用户自理。
注意事项:
1. 在用户购入新机时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。
2. 长期不用时,请至少2个月充电一次,方法同上,并使底部开关置于“关"的位置,以保持电池不发生过放电而损坏。
3. 本产品采用液晶显示,应置于光线充足处使用,若在光线不足或夜间无照明处使用,请使用本产品系列中带有背光的液晶显示电子计价秤。
4. 在秤台上加重物时应避免撞击。
5. 严禁用强溶剂如苯和丙酮等擦试表面,否则会导致表面严重损坏。
6. 外壳清洗应用干、湿布擦试,严禁用水冲。
7. 不能将本秤与大功率的设备共用一条线,因为大功率设备启动时会影响称量。
重要警告:
1. 在重量窗显示为零时金额窗如显示“— Lb —",表示电池电压不足,此时电池短时间内还可使用,但应尽快插上交流电插头对电池充电,建议每次充电时间大于12小时。
2. 电池不属保修范围,请注意正确使用,避免出现电池过放电、充电不足等情况。
电子计重台秤TCS系列,电子计重台秤TCS系列,电子计重台秤TCS系列